男子王某,今年3月份刚刚因酒驾被查处,7月1日便又饮酒后驾驶车辆,结果再次被交警综改大队民警查获。
7月1日上午,交警综改大队三中队民警在紫云路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时,截停了一辆哈弗轿车,发现司机王某身上有酒气。经现场检测,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47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进一步检查中,交警发现王某今年3月份刚刚因饮酒后驾驶被查处,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目前驾照仍在暂扣期。
交警介绍,王某属二次酒驾,要受到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禁驾两年,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交警提醒大家,守牢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勿心怀侥幸。
太原晚报 记者 张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