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发布”7月8日消息,中共湖北省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发布关于7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以下为通报全文——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现将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梨园街道原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杜涛违规吃喝及醉驾问题。杜涛邀请该区城管执法局直属一中队一级科员鲁勇、执法大队二中队协管员袁钢,和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冯俊、协管员彭言4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杜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3.36mg/100ml。杜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鲁勇、袁钢、冯俊、彭言均受到相应处理。
二、潜江市龙湾镇文卫口原党总支书记、社会事务办原主任杨振义醉驾问题。杨振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8.3mg/100ml。杨振义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
三、天门市城市管理规划执法支队城南大队二中队原中队长郭俊池醉驾问题。郭俊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6.28mg/100ml。郭俊池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四、随州市曾都区实验中学教务处原主任魏高潮醉驾问题。魏高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魏高潮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
五、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副镇长易德政醉驾问题。易德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65mg/100ml,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易德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委委员职务(免去副镇长职务正在按程序办理)。
六、谷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炜酒驾问题。杨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杨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巴东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谭本富酒驾问题。谭本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谭本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