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4月1日发布公告,公司于3月28日、3月31日、4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尤夫股份4月1日发布公告,公司于3月28日、3月31日、4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