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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后付”破冰专利转化难

  •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6 11:28:00    
  • □ 胡立彪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突破“一次性买断”的传统模式,采取前期“零门槛费”,后期“分期支付”“里程碑支付”“提成支付”等“先用后付”方式,让更多中小企业高效、低成本使用专利技术。

    在全球范围内,科技成果转化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专利等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实现产业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具有长期性、不确定性、高风险性等特点。过去,企业与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之间是简单的买方和卖方的关系,专利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购买专利往往需要一次性支付高昂费用,如果产业转化没有成效,会造成巨大损失;而一些中小企业急需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发展,但由于资金链紧张一时拿不出太多的费用,欲求适配的专利技术而不得。

    高校院所是许多专利的原创地,但作为专利市场的卖方实际上也不具有主导权。一些高校院所每年申请大量专利,但其中很大一部分无法实现成果转化,只能“躺在书柜里”,造成闲置浪费。究其原因,有的是缺乏渠道“不会转”,有的是怕担风险“不敢转”,有的是担心转化之后企业用不好“不愿转”。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专利申请超百万件,但实际转化率不足10%。这一数字背后,是大量企业、高校院所有关专利成果转化的“两头难”困境。信息披露和交流渠道不畅、成果评估耗时长、企业对成果信心不足等问题,都是阻碍专利转化的难点,而资金门槛与风险担忧是最大的“拦路虎”。

    如何打破传统专利交易模式,打通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专利成果转化堵点,推动更多专利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实现更大市场价值,一直是业内关注的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推行专利“先用后付”模式,有效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障碍,收到很好的成效。据媒体报道,近日,山东齐鲁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签订区域定向专利许可试点协议,一批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先用后付”的方式,“零门槛”使用高校院所的高价值专利成果。此前,山东菏泽已试点这一模式,企业可在一年内免费使用高校院所专利,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效果决定是否付费购买。

    在消费领域,早有商家推行“先用后付”模式,这实质上是一种消费信贷,目的是让消费者有更充裕的时间了解和使用商品,获得更佳消费体验,从而更好地促进消费。专利成果“先用后付”借用了这种信贷理念,意味着企业在前期既不必花时间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也无须支付高额的一次性购买费用,便可率先应用专利成果进行生产实践和市场运作,从而可以更快抢占市场先机;后期阶段性支付费用,则降低了初创企业使用专利的门槛。

    对于高校院所来说,专利成果通过“先用后付”的方式走进企业,有保险产品作保障,不必担心无法获得专利许可费用。大量企业“零门槛”试用,既为相关专利成果提供了展示和推销的平台,也为相关专利成果试水市场、检验效果带来了机会。通过企业的试用反馈,高校院所能了解到专利成果的优势和短板,从而找准或校正后续的科研方向,让专利成果更接地气,更具实用性和竞争力。

    企业和高校院所都能从中获益,“先用后付”最终实现的是创新链共赢。正是看到专利“先用后付”模式成效显著,目前许多地方都加大探索实践力度,在更广的范围内进行试点。当然,专利成果转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体推进专利保护和运用,促进高校院所和企业通力合作。相信未来将会有更多专利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实现更高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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