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艳军涉嫌诈骗一案,诸城市公安局已于2025年01月07日立案侦查,该案犯罪嫌疑人仲艳军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维护被害人的利益,确保案件顺利诉讼,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被害人,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案登记的,将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报案登记人员范围及需携带材料:凡是自己或通过他人找仲艳军办理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已收回被骗资金的),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凭证、收到条等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前期已经进行报案登记的,不需再进行报案登记)。
二、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拒不退缴非法所得的相关人员,依法处理。
三、请被害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或虚假信息、借机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案登记地点:诸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诸城市舜都路67号)
联系人:魏警官 王警官
联系电话:18678085355、18663683899
特此公告。
诸城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