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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可以抵押(哪些财产可以进行抵押?)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2 00:44:05    

  • 今天一起学习哪些财产可以设立抵押权、哪些财产不可以设立抵押权。

    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其提供的财产上向债权人设定担保物权,抵押物并不转移给债权人。

    例如:办理按揭贷款购买住房时,购房者以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后银行成为抵押权人。

    并不是说所有的财产都可以进行债务抵押的,先看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抵押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民事行为遵循的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只要相应的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享有处分的权利,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均可以作为抵押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物是建筑物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抵押物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也就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

    法律明文禁止抵押的财产在《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中有列明,债权人需倍加注意: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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